各村党支部、村委会,镇直部门:
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防震减灾能力,保障人民财产的安全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》、《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》、《国家地震应急预案》、《福建省地震应急预案》等制定本预案。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。
一、工作原则
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,镇人民政府立即自动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,处置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。镇人民政府作为处置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,镇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及各村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、信息互通、资源共享、协同行动。
二、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
成立岩山镇抗震救灾工作指挥部,下设1个办公室9个小组,即抗震救灾办公室、组织宣传组、治安保卫组、医疗救护防疫组、交通运输组、供电保障组、生活物资供应组、抢险救灾组、人口疏散组、恢复建设组。
岩山镇抗震救灾工作指挥部:
指挥长:李承清(镇长,主持党委工作)
常务指挥长:江和增(人大主席)、张嘉捷(科技副镇长)
副指挥长:陈宇彬(党委副书记)、郭 强(党委副书记)、简荣辉(纪检书记)、莫联圣(组织委员)、戴 苑(宣传、统战委员)、蔡璐琳(武装部长)、李德荣(副镇长)、陈锐芬(副镇长)
成 员:倪珍梅(经济发展办副主任)
陈水林(综治办副主任)
汤宇峰(民政办负责人)
陈庭梅(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)
陈章健(农业服务中心主任)
翁志强(村镇建设管理中心主任)
陈海荣(企业服务中心主任)
陈建成(劳保所负责人)
陈庭园(首席统计师)
苏 珑(司法助理员)
陈如炎(水利站负责人)
吕广南(生态办负责人)
林晓珺(经管站负责人)
汤炬亮(兽医站负责人)
苏 唯(脱贫办负责人)
陈意平(土管所负责人)
主要职责:统一领导、收集和协调抗震救灾应急救援工作。
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岩山镇党政办,预案启动后由曾逸顺、谢彪、陈佳佳负责应急工作。
职责:(1)迅速了解、收集和汇总震情、灾情、及时向区指挥部报告。
(2)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命令,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。
(3)组织余震监测和震情会商,负责震灾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,了解汇总现场救灾进展情况。
(4)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
(5)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
1、组织宣传组
组织宣传组组长由宣传委员戴苑同志担任,曹雯雯、陈如炎为成员。
主要职责:
(1)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,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、灾情等有关信息。
(2)破坏性地震发生后,利用广播加大宣传力度,动员全镇力量,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。平息地震谣言。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,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,做好宣传工作,平息地震谣言。
(3)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,稳定人心,稳定社会秩序,促进救灾工作高效、有序地进行。
(4)负责地震应急机构体系的人员配置,提出对干部的奖惩及临时任免意见。
2、治安保卫组
治安保卫组组长由副书记陈宇彬同志担任,副组长由派出所所长陈卫海同志担任,成员由综治办成员、执法中队成员、派出所组成。
主要职责:
(1)在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或地震发生后,及时组织与加强领导机关和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(2)当地震发生后,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,实施紧急防范措施。
(3)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,维护社会秩序,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。
(4)采取有效措施,防止火灾、水灾、易燃易爆、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。
3、医疗救护防疫组
医疗救护防疫组组长由卫生院院长刘金发同志担任,成员为镇卫生院主要医师、防疫人员及各村医疗站工作人员,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。
主要职责:(1)在临震应急期间,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,并组织好15人的医疗救护队随时待命。(2)地震发生后,应立即合理安排医疗救护人员奔赴灾区,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。(3)在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、处理及疏散工作的同时,做好卫生防疫消毒工作。(4)及时检查、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、食品等,采取有效措施,防止、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。 4、交通运输组交通运输组组长由副书记郭强同志担任,成员为镇公路站工作人员。
主要职责:
(1)在临震应急期间,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及救灾储备物资、设备的运输工作。
(2)地震发生后,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毁道路、桥梁及有关设施,保证抢险救灾人员,物质运输和灾民的疏散。
(3)组织、协调、疏散伤病人员。
5、供电保障组
供电保障组组长由电力公司卢志炜同志担任,办公室设在岩山电力公司。
(1)在临震应急期间,要组织力量对主要变电线路进行检修、加固,随时保证线路畅通。
(2)地震发生后,供电所应迅速组织抢修队伍,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线路及设施,确保灾区正常供电。
6、物资供应组
物资供应组组长由副镇长李德荣担任,财政所陈连发,民政办汤宇峰、董文为成员,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。
主要职责:
(1)在临震应急期间,做好应急资金、物资、食品的储备和落实工作。提供后勤保障抗震救灾所需物资和生活必需品。
(2)地震发生后,迅速组织队伍,按照镇上统一部署,调动粮食、食品与物资,保证灾区及救援队伍生活必需品的供应。
(3)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。
(4)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,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。
7、抢险救灾组
抢险救灾组组长由武装部长蔡璐琳担任,组织办人员和各村民兵为成员。
主要职责:
(1)在临震应急期间,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,掌握抢险救灾技术。
(2)破坏性地震发生后,应迅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,抢救被压埋人员,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。
(3)严密监视灾区火灾、易燃、易爆、有毒气体等此生灾害的发生,出现异常情况时,应迅速组织抢救人员和物资,并采取有效措施,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。
8、人口疏散组
人口疏散组组长由组织委员莫联圣同志担任。
成员:各村两委负责人、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。
主要职责:
(1)在临震应急期间,负责指导各单位、各村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到预定安全区域,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、儿童及老、弱、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。
(2)地震发生后,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。
(3)配合搞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,稳定社会秩序。
9、恢复建设组
恢复建设组组长由科技副镇长张嘉捷同志担任,成员为土管所、企管站、村管站工作人员组成。
主要职责:
(1)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,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。
(2)提出重建计划,并报镇政府、区政府。
(3)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。
三、一般性地震的应急反应
一般破坏性地震时指造成人员伤亡10人以内,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下的地震。地震发生后,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,按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地震应急工作,并将紧急情况及时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。各村民委在半小时内向镇办公室汇报灾情,之后每隔一小时向镇抗震救灾办公室汇报灾情,镇办公室每隔一小时向指挥部汇报灾情。
其他等级破坏性地震应急救援按上级政府要求实施。破坏性地震发生后,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,按照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。迅速向区政府及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。
四、临震应急反应
1、镇防震救灾工作指挥部召开紧急会议,研究布置应急准备工作。
2、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,确保通讯畅通,集结抢险救灾队伍,随时准备工作。
3、积极储备救灾资金,物资和食品。
4、保证供电的畅通。
5、加强全镇的保卫工作,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,维护社会稳定。
五、抗震救灾人员疏散
全镇按照实际情况在各村设临时疏散避难点,每个点应本着宽阔、平坦、附近无高层建筑、特种输送管线、上游无堰塘水库的要求设置,并按要求于岩山中心小学建设应急避难场所。各包村干部、村两委干部要切实担负本区域内受灾群众的安抚、疏导及开展自救、安全疏散避灾的组织工作。
六、其他事项
(一)预案管理与更新
本预案由镇政府按照有关规定、发布、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。
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,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,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,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,期间因人事变动职责由新人员自动接替。
(二)预案实施时间
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
岩山镇人民政府
2018年6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