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罗区农业局关于印发 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
作者:新罗区农业局要闻来源:新罗区农业局点击数:0更新时间:2018-04-20

龙新农〔2018〕144号


本局机关各股室、局属各事业单位、各镇(街)农技站和畜牧兽医水产站:

为推进我区农业部门职能转变,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行为,健全“双随机一公开”工作 机制,明确责任分工,形成监管合力,现将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,请按计划要求,认真开展相关行政监督检查工作,确保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。

各执法单位要按照《新罗区农业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》开展“双随机”抽查工作。建立和动态管理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,严格按照“双随机”抽查计划执法,邀请局领导、驻局纪检组、政策法规股或其他工作人员参与监督抽查,填写“双随机”抽查信息公开登记表,待抽查结果出来后,及时完善登记表并在工商一张网或新罗之窗公示,涉及敏感问题,不适宜公开的或尚无结果无法公开的,可按相关规定暂不予公开。


附件:1. “双随机”抽查信息公开登记表

       2. “双随机”抽查计划





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局

2018年3月15曰







附件1:

新罗区农业局“双随机·一公开”抽查信息公开登记表


抽查事项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时间: 2018 年  月    日     



1

随机抽取对象

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

抽查结果

2

 

 

 

3

 

 

 

4

 

 

 

5

 

 

 

6

 

 

 

7

 

 

 

随机抽取执法人员

 

 

 

开展“双随机”抽查监督人员

 

 

 

 

备          注

 

抽查单位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抽查地点:   






农产品(种植业)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计划


为切实加强我区农产品(种植业)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工作, 确保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,特制订2018年新罗区农产品(种植业)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计划。

一、总体目标

加强推进我区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,抓好农产品源头管理, 杜绝农户生产中使用高毒农药,防止不到安全间隔期就进行采收果蔬等现象,保障全区蔬菜、水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,确保不发 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。

二、任务分工

(一)区农业局内部分工

1、区农业局农产品检测中心负责完成全区抽检任务。

2、区农业执法大队负责对不合格农产品的处理;区蔬菜站、 经作站、植保站等对不合格样品生产基地及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。

(二)各乡镇农产品监管任务

1、指定专人负责抽检所在镇(街)蔬菜、种植大户等即将上市的蔬菜样品。

2、按计划要求做好蔬菜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,并将相关检测数据每月汇总后上报区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。

3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,各镇(街)农产品监管站负责对检测过程发现的农产品质量问题进行跟踪,及时指导生产,消除安全隐患。

三、具体检测任务

1、区农产品检测中心:定性检测果蔬样品1000份/年。

2、其他各镇(街)定性检测果蔬样品300份/年。

3、蔬菜抽取的种类:

(1)茄果类:番茄、辣椒、茄子

(2)白菜类:大白菜、普通白菜、菜心等

(3)豆类:菜豆、豇豆

(4)绿叶菜类:生菜、空心菜等

(5)甘蓝菜类:包菜、花菜、青花菜

(6)瓜类:苦瓜、黄瓜、西葫芦

4、水果抽取时令水果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请区农产品检测中心、各镇(街)农产品监管站按照本通知要求,于每个月20日前将快速检测情况上报区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。




农作物种子质量和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计划


一、抽查对象范围:抽查对象为全区主要种子经营商(门店)。

二、抽查比例:全区抽查覆盖率不低于主体名录库的10%。

三、抽查频次:抽查频次2次。

四、抽查时间安排:春季市场抽查2~4月进行,以抽查杂交水稻种子为主;秋季市场抽查8~9月,以秋、冬种蔬菜作物种子为主。

五、抽查主体:种子站牵头,种植业股、经作站协助。


农药、肥料监督检查计划


一、抽查内容:检查标签和保质期、抽取样品。

二、抽查对象范围:全区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,特别是纳入农资监管平台系统的生产农资经营企业。

三、抽查主体: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牵头,农技站、经作站、植保植检站、土壤肥料技术站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协助。

四、抽查方式:抽签。

五、抽查比例:对上年度抽样不合格的企业开展“回头看”抽检,其余每次抽查不低于其名录库内市场主体的5%且不少于3家。

六、抽查频次:全年抽查2次,上、下半年各抽查一次。

七、抽查时间:上半年3-6月,下半年7-10月。

八、抽查记录:通过抽签的方法抽出检查的执法人员和被检农资主体,并做好《“双随机”抽查信息公开登记表》和《执法检查记录单》。

九、抽查公开:检查结果出来后,及时填写《新罗区农业局“双随机”抽查信息公开登记表》并在新罗之窗公示。


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计划


一、检查时间:全年

二、检查人员:畜禽屠宰办牵头,畜牧兽医股、动物卫生监督所协助。除有投诉或举报外,均需通过摇号方式,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,从农业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取两名以上执法检查人员。

三、检查对象:从全区牲畜屠宰企业名录库中随机抽取

四、抽查比例:按监管单位类别随机抽取畜禽屠宰企业,抽查比例超过20%

五、抽查频率:2次/年,对被投诉、举报,有初步证据和线索证明涉嫌违法的市场经营主体,随时进行检查

六、检查内容:按照“清单”所列内容检查

1、是否按照规定取得牲畜定点屠宰证;

2、是否按规定进行动物检疫申请报检;

3、是否按规定对进出场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检疫;

4、是否按规定对病死畜禽及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;

5、是否按规定做好屠宰生产记录、检疫记录、用药消毒记录和无害化处理记录。

七、结果运用

1、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,依法依规严格惩处,接受社会监督,形成有效震慑,增强畜禽屠宰企业守法的自觉性;

2、通过农业局官方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,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;

3、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,要将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。


村集体财务管理监督检查计划


一、抽查内容:村集体财务会计资料

二、抽查对象范围:全区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的乡镇村集体组织

三、抽查主体: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

四、抽查方式:抽签。

五、抽查比例:每次抽查各镇(街)不低于其名录库内的5%且村数不少于2家。

六、抽查频次:全年抽查不少于2次,上、下半年各至少抽查一次。

七、抽查时间:上半年3-6月,下半年7-10月。

八、抽查记录:通过抽签的方法抽出检查人员对被检乡镇和村集体组织进行抽查,并做好《新罗区农业局“双随机”抽查信息公开登记表》。


农民负担监督检查计划


一、工作任务

1、全面开展自查。结合本区实际,认真组织对全区农民负担进行检查,下发关于开展农民负担工作抽查的通知。

2、开展专项督查。在各镇(街)开展专项自查的基础上,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股于下半年组织随机抽查4,每个镇(街)抽取各所站、农村中小学及2个行政村,对检查发现的问题,责成减负办抓好督促整改。

二、相关要求

以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为重点,进一步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。通过强化检查监督,及时发现问题,及时处理和解决存在的问题,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,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。通过坚持“五个强化”,达到实现“三个确保”的目标,即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,确保不违反中央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,确保不发生因农民负担引发的恶性案(事)件。


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计划


一、工作任务

(一)确定随机抽查对象范围。

对辖区内水产养殖单位监管要做到全覆盖。进行全面摸底,确定抽查对象,建立检查单位名录库,每个检查对象信息包括养殖单位名称、养殖场类型、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。

渔业管理股要建立全区水产养殖名录库,主要包括: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、出口原料备案基地、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、水产苗种场等“四类场”以及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建设单位、2015年以来实施过设施渔业和渔业标准化养殖项目的养殖单位。

(二)确定监督抽查的检查人员。检查人员名录库由渔政大队、水技站、渔业管理股人员组成,具体执法检查人员检查时随机抽取。

(三)实施监督抽查工作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原则上每半年实施一次,上半年安排在3-4月份,下半年安排在9-10月份,必要时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开展。每次组织监督检查时,要检查的水产养殖场、受检对象、检查人员均采取从名录库里随机抽取的方法确定,原则上对于投诉举报多的对象要加大抽查频次,随机抽查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名录库内市场主体的5%。监督抽查中应及时形成检查报告:包括检查时间、检查内容、检查情况、对检查对象评价及处理意见等,并书面通知被检查对象。

二、相关要求

(一)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新罗渔政大队执法查处,并认真分析原因,抓好整改,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,依法处罚。涉嫌违法犯罪的,依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相关规定,依法从严移交公安机关查处。

(二)监督检查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,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做好双随机工作,落实监管责任,确保事中事后监管有序开展,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、规范化。

(三)抓好基础工作,促进监督检查工作有序开展。加强检查人员的培训,更新业务知识,提升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。加强对检查对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,增强水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。


渔业船舶监督检查计划


一、抽查内容:渔业船舶。

二、抽查对象范围:全区纳入监管的渔业船舶。

三、抽查主体:中国渔政新罗大队牵头,渔业管理股协助。

四、抽查方式:随机抽取。

五、抽查比例:每次抽查不低于其名录库内市场主体的5%且不少于2艘。

六、抽查频次:每月抽查1次。

七、抽查记录:通过随机抽取的方法抽出检查的执法人员和被检渔船,并做好《渔业船舶安全现场检查记录表》。

八、抽查公开:检查结果出来后,及时填写《新罗区农业局“双随机”抽查信息公开登记表》并在新罗农业信息网公示。


种畜禽生产经营活动和种畜禽质量监督检查计划


一、抽查对象:已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企业、已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商品代仔畜、雏禽企业。

二、抽查比例:每年按10%以上抽查。

三、抽查频次: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。

四、时间安排:不定时。

五、抽查主体:畜牧股、站工作人员。


动物防疫监督检查计划


一、抽查对象:动物饲养场、动物屠宰加工场所、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

二、抽查比例:每年按10%以上抽查。

三、抽查频次:每月进行一次抽查

四、时间安排:不定时

五、抽查主体: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,畜牧兽医股、动物疫病预防中心、畜牧站、镇(街)畜牧兽医水产站协助。


兽药监督检查计划


一、抽查对象:兽药生产者、经营者和使用者

二、抽查比例:每年按10%以上抽查

三、抽查频次:每两个月进行一次抽查

四、时间安排:不定时

五、抽查主体:动物卫生监督所


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监督检查计划


一、抽查对象:两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

二、抽查比例:100%抽查

三、抽查频次:每半进行一次检查

四、时间安排:不定时

五、抽查主体:动物卫生监督所、农产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协助


饲料、饲料添加剂监督检查计划


一、抽查事项:饲料生产企业备案、安全生产督查

二、抽查依据:省农业厅《关于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2017年度备案及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》闽农厅办[2017]3号

三、抽查内容:备案材料、生产设备、生产条件、安全生产体系建设

四、抽查对象范围:饲料生产企业

五、抽查主体:动物卫生监督所

六、抽查方式:全面检查

七、抽查比例:100%

八、抽查频次:全年抽查2次,上、下半年各抽查一次

九、抽查时间:3月、12月。

十、抽查记录: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年度备案暨安全生产实地检查表》和《饲料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》。

十一、抽查公开:安全生产检查结果上报市农业局和区安监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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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林小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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